儲油罐和儲罐區儲油多,危險性大,容易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,必須按照有關規定,建立防火、防爆制度,經常進行防火巡查,嚴格進行消防安全管理,確保消防安全。
(1)儲油罐、儲罐區防火防爆應按GB50183,GB50074規定。低倍數空氣泡沫滅火系統應按GB50151規定。
(2)儲罐區應保持整潔,防火堤內應無干草,無油污,無可燃物。
(3)儲罐區排水系統應設水封井;排水管在防火堤外應設置閥門;油罐放水時,應有專人監護,及時清除水封井內的殘油。
(4)儲罐區內不應裝設非防爆電氣設備和高壓架空線路。
(5)儲罐區應當按規定設置防火堤,防火堤應保持完好。
(6)儲油罐頂部應無油污,無積水。儲油罐進出油管線、閥門應采取保溫措施。
(7)儲油罐頂的透光孔、檢尺孔蓋、墊片應保持完好,孔蓋應蓋嚴密。量油口應裝有不打火花的金屬墊片。
(8)儲油罐上的呼吸閥、液壓安全閥底座應裝設阻火器。阻火器每季至少檢查一次。
(9)儲油罐進出油管線應裝設韌性軟管補償器。
(10)鋼制儲油罐罐體應設置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,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。接地點沿罐底邊每30m至少設置一處,單罐接地不應少于兩處。
(11)每年春季應全面檢查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,測試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要求。
(12)浮頂罐的浮船與罐壁之間應用兩根截面積不小于25mm2的軟銅線連接。
(13)儲油罐裝油量應在安全罐位內運行。
(14)當凝油油位高于加熱盤管時,應先用蒸汽立管加熱,待凝油溶化后,再用蒸汽盤管加熱。
(15)不應穿化纖服裝和帶鐵釘的鞋上罐。在罐頂不應開、關非防爆電筒。
(16)儲罐區內油管線動火、清罐作業應執行行業規定。
(17)儲油罐著火,應立即報告并停止著火油罐的一切作業。組織滅火并適時啟動應急預案。
|